2021/12/02 視力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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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實施計畫
一、背景
  在臺灣,近視的嚴重性已經等同於國安問題,近視是疾病且衍生之合併症已造成國家非常嚴重的經濟與社會負擔。依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109學年度全國國民小學視力不良率為44.60%;國民中學視力不良率為73.63%。109學年度剛入學的小一新生視力不良率為26.23%,到了國小六年級視力不良率已上升至63.32%。而到了國中及高中畢業階段,視力不良率分別為78.01%及82.39%。顯示視力不良的情況不僅發生得早,而且盛行率也相當的高。如今,實證醫學的證據讓近視保護因子與危險因子更加清楚浮現,對應校園內知識與行動的宣導,應強化對近視病的認知,啟動教師、學童及家長之近視病防治觀念。
研究證實每天有足夠的戶外時間,多讓孩子在自然光線下進行身體活動,減少長時間近距離用眼,並減少電視、電腦、手機等3C產品使用,可以有效遏止近視病的發生與惡化。近年來教育部積極推動視力保健工作,持續推動「兒少近視病」、「戶外活動防近視」、「3010眼安康」及「控度來防盲」等四大主軸。而各級學校亦應積極配合政策及相關法規,協力推動相關工作,如近視防治宣導、提高學生達到戶外活動120、規律用眼3010、下課教室淨空、達到3C少於一、遵守使用電子設備教學規範、定期就醫、控度防盲及落實個案管理等,並訂定獎勵制度、落實自我監測,以達健康自主管理之效。同時,結合家長與社區力量,共同創造保護學童視力保健的有利環境與氛圍。
    110學年度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作業,係延續教育部視力保健政策及109學年度學童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工作經驗,其目的在鼓勵推動視力保健工作不餘遺力且成效卓著之學校,使視力保健能真正落實於校園,並將成功經驗分享至全國,提供其他學校學習與觀摩,造福廣大學子。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三、「110學年度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標準說明
本年度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結合「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2.0」作業模式,以「學校衛生政策」、「學校物質環境」、「學校社會環境」、「健康生活技能教學與行動」、「社區關係」及「健康服務」等六大標準為評分架構,共11個評分子標準(評分標準如附件一)。
(一)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
(二)標準二「學校物質環境」
(三)標準三「學校社會環境」
(四)標準四「健康教學與行動」
(五)標準五「社區關係」
(六)標準六「健康服務」
四、學校參加資格與報名方式
(一)參加資格:參加學校需推動視力保健工作迄今滿兩年以上,且在自主管理績效上有具體成效(本年度暫不受理108及109學年度視力保健特優學校報名)。
(二)報名方式:
  1. 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績優學校參加。
  2. 110年12月10日前,請統一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彙整繳交【績優學校遴選推薦名單】及【學校基本資料表】。
  3. 參加遴選之學校以電子檔形式呈現審查資料(封面格式請參照附件-學校資料封面),依照評分架構下之指標排序,電子檔以檔案名稱註記存放至隨身碟(毋需繳交紙本資料);請將審查資料1式2份隨身碟111年1月25日前寄至: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眼科近視防治中心收,需郵寄回隨身碟者請附回郵。

五、遴選方式
(一)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本實施計畫相關規定辦理初選(審)作業後,將推薦之學校資料呈交進入複選,推薦名額及校數原則如下:
  1. 國民小學
  1. 各縣市至少薦送1校,至多3校
  2. 薦送2校之縣市,需至少薦送一所班級數達20班以上之學校
  3. 薦送3校之縣市,需至少薦送一所班級數達40班以上之學校
  4. 若縣市轄內學校均未達20班,則不受第2、3項限制
  1. 國民中學:鼓勵學校踴躍參加。
(二)書面審查:由計畫小組召集教育部及視力保健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對於報名學校進行書面資料審查,預定通過中小學至多14所學校。
(三)實地訪視:針對書面審查通過之學校,安排委員進行實地訪視。委員以2人一組,於110年3-4月進行到校訪視工作,並與學校師生代表及家長進行簡短晤談,以瞭解學校在視力保健工作上實際推動情況。實地訪視以半天為主,規劃時程如下:
時間 工作內容 說明 學校人員迴避
09:00
(13:00)
委員抵達學校
09:00-9:20
(13:00-13:20)
委員共識會議
(20分)
1.確認訪視作業流程
2.決定晤談人員(請學校提供名單,由委員勾選晤談人員)
V
09:20-9:30
(13:20-13:30)
學校進行簡報
(10分)
請校長針對遴選標準進行簡報
09:30-10:10
(13:30-14:10)
檢視學校環境
(40分)
檢視與視力保健相關之環境與設施(含教室照度抽檢及觀察上下課狀況)
10:10-10:50
(14:10-14:50)
晤談
(40分)
導師、業務承辦人員及其他教師或行政人員共2-3名、學生3-5名、家長2-3名 V
10:50-11:40
(14:50-15:40)
委員共識會議
(50分)
1.資料查閱
2.討論並撰寫訪視建議
V
11:40-12:00
(15:40-16:00)
綜合座談
(20分)
針對初步結果與受訪學校交換意見
12:00
(16:00)
委員離校

※為不影響學校課程進行,請學校提供訪視當日無安排課務之教師名冊,屆時依現場狀況,委員亦可現場隨機挑選受訪對象。訪視流程規劃得依學校作息彈性調整實地訪視時間,讓訪視流程能兼顧檢視學校環境(含觀察學校下課狀況)及校園師生訪談。
 
(四)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實地訪視無法辦理,由主辦單位另訂替代方案。
(五)決選會議:針對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結果進行綜合評估,確認績優學校。獲獎學校名單預計在111年5月,於相關網站公告之。
(六)獎勵方式:
  1. 通過書面審查入選實地訪視之學校,每校可獲得入選證明一份,請各縣市教育局(處)依權責予以敘獎鼓勵。
  2. 特優學校3所,每校可獲得一萬元等值獎品、獎狀及獎座;
優等學校3-4所,每校可獲得八千元等值獎品、獎狀及獎座;
優良學校3-4校,每校可獲得五千元等值獎品、獎狀及獎座。
  1. 本年度獲獎名額共10名,若參加學校經審查委員決議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名額得從缺。
(七)頒獎典禮:獲獎學校將於教育部國教署學校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果發表會頒獎表揚,頒獎時間將於評選結果公告後,另行通知。

六、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遴選聯絡資訊
聯絡人: 專任助理 陳姿穎 小姐
電話: (07)7317123#2803
E-mail: eyecare1040722@gmail.com
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復健大樓2樓眼科 近視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