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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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無菸環境 提供菸害申訴、戒菸諮詢服務
距離台灣菸害防制法新制開始執行進入最後2個月,欣逢行政院院會通過菸品健康捐調漲10元,加上年關將近,預計將掀起戒菸高鋒。董氏基金會為服務民眾,特別以網路聊天室形式,開闢「菸害申訴」與「戒菸諮詢」兩個線上諮詢服務室,邀請醫師、律師和專業工作團隊,解決民眾關於菸害申訴、新法疑問及戒菸諮詢的問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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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申訴諮詢召集人、前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自今年7月起,政府及基金會大力開始宣導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後,許多民眾陸續詢問新法內容,尤其是有關「公司行號應該怎麼做,才不會違法」、「如果有菸害問題要怎麼檢舉」。公司行號建築物內須全面禁菸,不可設置室內吸菸室,除此之外,須在所有出入口、會議室、樓梯間及廁所等重點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98年1月11日起,如仍有同事或是主管在辦公室內吸菸,可於線上諮詢服務時間,將遭受菸害情況、時間、地點詳細告知,基金會將可代為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或在非線上服務時間,來電或e-mail董氏檢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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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舊法對於無菸場所的規定,最明顯的差別是98年1月11日起,凡是禁菸場所,如學校、醫院、公務機關、金融機構、車站、公共運輸工具、餐廳、商場…等都必須在所有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也不得提供打火機、菸灰缸給顧客。而對於違法吸菸者,無須勸阻,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元;業者若沒有張貼禁菸標示,最高可罰新台幣5萬元,限期未改善者,還可連續處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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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申訴諮詢委員、均衡法律事務所律師簡汶蕙表示,除落實無菸場所的立法外,杜絕菸品廣告,也是此次新法的重點工作。98年1月11日起,強力對青少年促銷菸品的作為都是違法的。另外,販賣菸品的場所也應在明年元月前撤除所有菸品廣告物,也不得在結帳櫃檯上擺放菸品,使消費者隨手可取得菸品。根據新規定,販菸場所的菸品展示,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其他的作為都是在強力對消費者廣告、促銷菸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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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民眾有任何戒菸、新法疑問、菸害申訴問題,從11月11日起每周二、四中午12:30-13:30上「華文戒菸網」,即時線上諮詢室立即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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